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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
2016年11月24日 瀏覽次數:
來源:對新《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規定的幾點認識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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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主要規定有以下兩條:
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br />
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的
處罰
,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br />
筆者結合曾經參加《食品安全法》修訂工作,談一談對以上兩條規定的粗淺認識,嘗試回答一些地方立法需要面對的問題。
一、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管理辦法的授權立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點多面廣,各地差異很大,盡管《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也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要求,但仍需要地方根據本地情況,制定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強、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管理辦法。因此,原法第二十九條第3款授權省級**會依照本法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截至2015年10月1日新法施行之前,共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相應的地方性法規或者省級政府規章。其中,省級**會出臺專門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的地方性法規有8個(山西、吉林、河南、湖南、寧夏、**、廣東、陜西),如山西省**會通過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在出臺《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或《地方食品安全條例》中作出規定或者設專章規定的有5個(黑龍江、上海、浙江、貴州、北京),如上海市**會通過的《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第三章;省級人民政府出臺規章的有1個,即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紤]到這一情況,新法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既授權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也授權省級人民政府制定規章,以給地方更大的自主選擇權。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新修訂的《立法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法律規定明確要求有關國家機關對專門事項作出配套的具體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應當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作出規定。有關國家機關未能在期限內作出配套的具體規定的,應當向全國**會說明情況?!币虼?,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在新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出臺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也就是截止日期到2016年9月30日。但有些省、自治區、直轄市是在其關于食品安全綜合性的地方性法規中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管理內容,如果修改該地方性法規可能需要等待新《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出臺。據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經將新《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在其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過其反復修改后還要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再征求有關方面意見進行修改,還要看何時能夠安排上國務院常務會議。因此新《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出臺尚需時日,也就意味著有些省、自治區、直轄市修改其關于食品安全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尚需時日。因此,其中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管理內容難以按《食品安全法》關于授權立法的規定在2016年9月30日前得到修改。這是一個比較充分、合理的理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會可以據此向全國**會作出說明。
二、地方立法的范圍
原法第二十九條第3款和第三十條只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而新法增加了一個“等”字。這是一處重要的修改,主要是考慮除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外,實踐中還有小餐飲、小食雜店等小微食品生產經營者。2012年6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提到了“五小”,即“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單位、小集貿市場及農村食品加工場所”。因此,地方立法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以外的小微食品生產經營者納入地方立法的調整范圍。2015年7月30日,陜西省**會通過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將小餐飲納入調整范圍,該條例第三條第2款規定:“本條例所稱小餐飲,是指有固定經營門店,從業人員少、條件簡單,從事餐飲服務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個體經營者。但是,經營面積在五十平方米以上的,不適用本條例?!?br />
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范圍
老法和新法都沒有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和范圍作出規定,但這是地方立法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目前比較權威的定義有兩個:
一是2007年6月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意見》中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定義為:固定從業人員較少,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低風險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不含現做現賣)的沒有取得食品
生產許可
證的食品生產單位或個人。
二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定義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有固定生產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無預包裝或簡易包裝,銷售范圍固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做現賣)的單位和個人。
以上兩個定義都強調“不含現做現賣”,但有的地方立法如湖南將小作坊分為制售分離的小作坊和現場制售的小作坊??陀^上講,現場制售食品的小作坊難以與小攤販、小餐飲劃清界線。
以上兩個定義都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主體定位為“單位或個人”??梢哉f很不確切。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主體資格問題,是《食品安全法》修訂過程中一個爭論較大的問題。有人提出小作坊包括小微企業,甚至包括小微企業中的企業法人。對于這個問題,2010年2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發的《食品生產加工領域中小作坊監管工作專題座談會會議紀要》(以下簡稱《紀要》)給出了明確的答復,明確提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個體工商戶 。至于小作坊能否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包括一人公司)?原則上不可以。因為《食品安全法》有11處提到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專門進行規范,如第四十四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币虼?,食品生產經營者取得的民事主體資格成為判斷其是小作坊還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重要標準之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能稱其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也就不能取得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主體資格。反之,已經取得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哪怕是一人公司)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都應當屬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而不應當屬于小作坊。
從已有的地方立法來看,河南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民事主體資格界定為“個體工商戶”,非常值得稱道!但陜西將小作坊的民事主體資格界定為“個體生產經營者”。廣東、山西界定為“生產經營者”。確切地說,無論是“個體生產經營者”,還是“生產經營者”,都不是民事主體的概念,而且讓人聯想到“個體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者”是否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如果把取得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個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甚至一人公司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都列入小作坊的范圍,無疑會使小作坊的范圍無限膨脹;如果只把部分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伙企業、一人公司列入小作坊,那么對于其他被列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伙企業、一人公司在市場準入、行政處罰方面又有失公平。因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民事主體資格應限定為個體工商戶。
(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經營范圍問題
《紀要》指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由于其自身生產條件和能力所限,有必要對其可以生產加工的食品范圍進行限定。為確保安全,應當原則上禁止或者限制其生產加工高風險食品。省級政府可以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可以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
從已有的地方立法來看,黑龍江、北京規定監管部門應當制定準予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貴州、吉林規定監管部門應當編制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的品種目錄。湖南規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經營乳制品、罐頭制品、果凍等食品,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孕產婦等特定人群的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以上即所謂的高風險食品)。北京規定對食品攤販經營的食品品種實行目錄管理。
(三)小作坊的市場準入問題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是否應當取得許可呢?《紀要》指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可以不實施行政許可,但應當實行備案管理。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小作坊應當將下列內容向當地縣級質監部門備案:經營者名稱;擬生產加工的食品名稱;生產經營場所及基本的生產設備、設施和工藝;使用的原輔材料、添加劑的名稱、類別、用途、實際最大用量、進貨渠道等;采取何種方式進行檢驗;生產加工人員健康狀況;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規定的其他要求??h級質監部門認為符合有關要求并具備相應的食品生產加工能力的,予以備案,并發給備案號。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只有在取得備案號后方能從事生產經營。從以上規定不難看出,這屬于典型的非行政許可事項的行政審批,即備案的實質就是行政審批。
目前從已有的地方立法來看,多數地方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行許可制度(寧夏、吉林、山西、甘肅、浙江、上海、北京、黑龍江、貴州);有的實行備案制度,如河南;有的實行登記制度,如**、廣東。
1. 許可制度。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會于2010年通過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十條第1 款、第2 款規定:“對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食品小作坊業主應當持符合第九條規定要求的相關材料,向所在地的縣(市、區)質量監督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頒發食品小作坊準許生產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并說明理由?!?br />
2. 備案制度。例如河南省**會于2012年制定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1 款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于取得營業執照后三十日內向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備案辦法由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制定?!?br />
3. 登記制度。例如2015年5月22日**自治區**會通過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食品小作坊應當經旗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加工?!钡珡脑摋l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來看,名為登記制度,實為許可制度。
小作坊是否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是地方立法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于2015年10月1日與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實施。 該《管理辦法》中有兩條規定與小作坊是否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緊密相關。即第十條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钡谖迨艞l規定:“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睂σ陨弦幎ㄓ袃煞N解讀:
一是既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民事主體資格都是個體工商戶,因此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都要取得許可,只是許可的具體管理辦法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者省級政府規章;
二是從《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邏輯來看,其在附則中規定“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顯然是將小作坊是實行許可管理還是實行備案管理的立法權限交于地方。因為現實中河南、甘肅等已經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行備案管理,不可強求所有地方對小作坊都實行許可管理。筆者傾向這種觀點。
(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產品的銷售范圍問題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界定小作坊的要素之一是“銷售范圍固定”。2007年6月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意見》中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具體措施之一是“限制銷售”,即“嚴格限制滿足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產品銷售最多不得超出縣級行政區域,超出的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鄰近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之間,以及與其他相關部門應形成聯動機制,做到產品銷售超出縣級行政區域的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積極協調工商、衛生等部門,嚴格限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產品進入商場、超市等單位?!钡?010年國家質檢總局的《紀要》又否定了自己說法。該《紀要》指出:“限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銷售范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也不具備可操作性?!睆囊延械牡胤搅⒎▉砜?,陜西規定“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散裝食品,僅限在本生產加工點銷售?!奔忠幎ǎ骸靶∽鞣粦敯凑赵S可區域和項目經營。禁止超出規定區域和項目經營?!?br />
是否應當限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產品的銷售范圍?筆者認為,從市場經濟以及統一市場的要求出發,不應限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產品的銷售范圍!只要能從源頭上管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生產行為,又能從流通過程中做到可追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產品可以銷往世界各地。世界很多大企業都是從小作坊起家,如果限定其產品的銷售范圍,如何能使其做大做強呢?
四、食品攤販
(一)對食品攤販的界定
從已有的地方立法來看,一般將食品攤販界定為沒有固定經營場所、從事食品銷售或者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比如,湖南規定食品攤販是指不在固定門店從事
食品流通
或者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河南、吉林還將在批準的地點和規定的時間內經營作為界定食品攤販的要素。
各地一般將食品攤販定性為經營者,山西將其定性為生產經營者,寧夏則定性為個人。
山西、河南、湖南根據是否提供餐飲服務對食品攤販進行分類。山西將其分為餐飲服務類和非餐飲服務類,餐飲服務類食品攤販是指即時制作加工、銷售食品并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攤販。河南、湖南將其分為流通類和餐飲類,流通類食品攤販是指零售預包裝食品或者散裝食品的攤販,餐飲類食品攤販是指以烹飪等方式現場制售直接入口食品、提供餐飲服務的攤販。
(二)食品攤販的市場準入問題
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于2015年10月1日與《食品安全法》同步實施。該《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對食品攤販等的監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睆囊延械牡胤搅⒎▉砜?,大部分地方對食品攤販實行登記制度(吉林、甘肅、山西、上海、北京、湖南)。如山西規定,食品攤販應當取得食品攤販登記證。餐飲服務類食品攤販,向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非餐飲服務類食品攤販,向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有的地方如河南、貴州對食品攤販實行備案制度,如河南規定,流通類食品攤販從擬經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取得經營地點后十五日內,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餐飲類食品攤販從擬經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取得經營地點后十五日內,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辦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五、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對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的要求作了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因其自身條件限制,不能與生產經營企業同等要求,但應當以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為原則,符合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換句話說,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在未來的地方立法中,立法者必須要考慮《食品安全法》的哪些規定適用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即地方立法要處理好與《食品安全法》的關系?!妒称钒踩ā逢P于食品生產經營的主體用了兩個概念,一個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另一個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據統計,前者在《食品安全法》中出現了11處,而后者出現了42處。應當說《食品安全法》中所有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要求,都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如: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使用
食品添加劑
。再如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袊鴦赵盒l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監督管理
新法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監管主體由有關部門明確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第三十六條第1 款最后一句明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加強監督管理。需要**的是此“監督管理”是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如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食品攤販占道經營,還需工商部門或者城管部門
執法
。
原法第三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與之相比,新法第三十六條增加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以上增加的內容是借鑒有些地方立法的規定,主要解決食品攤販隨意占道擺攤經營,阻塞城市交通,影響城市美觀等環境衛生問題。例如北京、湖南、貴州、河南、浙江、吉林的地方立法都規定了食品攤販定時定點經營制度。
七、關于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條是新增加內容。主要考慮是既然新法第三十六條已經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相應這類生產經營者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也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但最麻煩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好與行政處罰法的關系。因為《行政處罰法》第十一條第2 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钡谑龡l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會規定?!?br />
目前對新法第一百二十七條有兩種解讀:
(一)地方性法規除不得設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外,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罰款可以作出完全不同于新法關于罰款的規定。因為從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順序來看,它是規定在第一百二十二、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所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之后,意味著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有前幾條違法行為的罰款,地方可以作出完全不同于前幾條的規定。
(二)行政處罰法第十一條第2 款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币虼?,新《食品安全法》法律責任一章中如果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違法行為規定了罰款,地方性法規也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罰款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痹撚^點的核心要素是,《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即《食品安全法》法律責任一章中凡是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罰款,都包括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罰款。下面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法律責任逐一進行分析:
1. 無證經營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了無證經營的法律責任。前面提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是否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如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而對無證經營行為的罰款,地方立法完全可以作出與《食品安全法》不同的規定。
2. 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六類違法行為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了六類違法行為,分別是: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2)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3)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制品;
(4)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5)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對以上六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是否適用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該條第2款規定:“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鼻懊嫣岬?,新《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要求以及處罰是適用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因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有這六類違法行為,如在火鍋中添加**殼,或者用地溝油炸油餅,地方性法規只能在本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幅度內細化。
3. 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九類違法行為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了九類違法行為,只有第九項(“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是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處罰,即如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召回或者停止經營而其拒絕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處罰。而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前八項違法行為的罰款,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作出與本條完全不同的規定。
4. 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四類違法行為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了四類違法行為,只有第四項(“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處罰,即如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條規定處罰。而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前三項違法行為的罰款,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作出與本條完全不同的規定。
5. 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十三類違法行為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了十三類違法行為,只有第一項(“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第三項(“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第五項(“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
清洗消毒
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第六項(“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和第十一項(“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是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處罰,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而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有本條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地方可以規定與本條完全不同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 來料加)
編輯:一百加工網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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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廢塑料行業不得不關注的9大政策變化
美國FSIS發布《強制性檢驗法規》終稿
加工貿易轉型的“廣東樣本”
我市實行差別化資源價格政策 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東港區開展羊肉及其制品“規范整治打擊”專項行動
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宣傳貫徹國家及省穩定外貿增長政策
19條政策助推人才發展
貴州省質監局公布2015年鋼壓延加工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
安徽銅陵市《關于開展水產養殖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
日多項法規助力農村經濟發展
順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拓展加工貿易新業態
呼和浩特將深入開展食品加工小作坊規范治理
美國食品安全新法密集發布
甘肅實施農產品初加工補助政策 推動馬鈴薯產業發展紀實
政策紅包漸近 農村產業融合預期升溫
濱州開展羊肉及其制品“規范整治打擊”專項行動
河北宣工制定完成托輥加工技術規范
益海嘉里穆彥魁:糧食流通政策應重視加工環節
中國對非洲政策文件(全文)
新《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將出 食品級雙氧水“再上崗”
吉林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管理辦法明年1日實施
煙臺明文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 所有小作坊需備案
財政部關于外商加工產品納稅問題
食藥監總局擬規定超市不得出售“早產肉餡”
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實施綜述
中國推進農墾改革發展 將建成一批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
河北省圍場縣統籌財政和金融資金支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
補助政策擊中現代農業體系薄弱一環
糧食流通政策應重視加工環節
跟著農民去賣糧(政策解讀·聚焦)
海關總署出臺措施穩定外貿增長
山東規范羊肉市場 火鍋店等應明示羊肉產地來源
食藥監總局將發超市生鮮食品規范 嚴禁擅改保質期
海關總署出臺措施穩定外貿增長
穩外貿再加碼 一批新政策年內落地涉減負增效等內容
烏蘭察布市下達2015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資金1400萬元
廈門海關創“委內加工”監管新制度
五常重點規范獲證米企生產加工行為 75家米企信息錄入追溯體系
國家《煤炭深加工“十三五”規劃》初稿已完成
加強蔣堂鎮木材加工業管理的對策
唐山召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整治動員會
中國***考慮補貼飼料加工商
南陽發布《艾條標準》 市場有規范加工有依據
區人民***關于印發《白云區木材流通領域清理整頓和規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發力升級加工貿易 11個商品跳出禁止目錄
轉化加工 層層增值 糧食產業鏈上“提”效益
紫金銅業取得重大利好政策 新增進料加工貿易業務
深改小組會議通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意見
蘭州新區出臺優惠政策 出口加工企業最高可獎500萬
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公示
解讀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規定
廣東:食品小作坊要實行登記管理
金義綜合保稅區相關知識
自律公約發布 廢鋼業規范發展提速
荊州市地稅局出臺“意見” 優化稅收政策服務
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
落實好東北玉米臨儲政策 鼓勵企業積極入市收購
江西省首次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
政策補貼加碼 深加工產業仍難好轉
加工貿易基本概念及政策
我省食品加工包裝產品質檢結果公布
政策補貼加碼 深加工產業仍難好轉
玉米收購補貼政策有利價格企穩
吉林深加工補貼新政解讀
7縣(市)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建設獲補助
江西省首次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
關于下放棉花加工生產線總量指標審批權限的通知
第七師一二八團加工廠多舉措提升棉花品質
三部門:棉花加工指標審批權下放至地方
吉林深加工補貼新政解讀
金華海關多措施加強加工貿易監管
韓報告:中國抑制加工貿易政策致韓對華出口放緩
農產品加工前景廣闊,***補貼這么多,該怎么拿?
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政策胎動
萬州區果樹站召開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設施建設申報推進會
《煤炭深加工“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會召開
輸美食品企業要關注新法規
甘肅省出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
煤炭深加工要合理控制規模
兵團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財政部: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
閔行區浦江鎮3家廢塑料加工企業被查
珠寶通關“政策直通車” 開進產業園
韓國發布《畜產加工品經營者自檢項目行政預告》
糧食市場調控政策 體系中的問題與對策
利川獲300萬元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
我市水稻加工企業整合達標可享補貼
六大原則推動煤炭深加工產業健康發展
我市水稻加工企業整合達標可享補貼
墨西哥鼓勵加工制造業發展的“第八條”規則簡介
貴州明確今年油菜籽收購三項補貼政策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 攤販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甘肅臨澤縣板橋鎮四“ ”措施加快秸稈高效轉化利用
寧化出臺政策鼓勵發展來料加工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 攤販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中國鋁加工產業新趨勢與新對策高層研討會召開
南川出臺政策扶持中醫藥產業發展
內蒙古檢驗檢疫局出口番茄醬生產加工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我國農產品加工經營效益好轉
北京禁限新增產業“升級” 加力禁限制造業生產加工環節
蘭州新區綜合保稅區正式揭牌 入區企業可享受四大優惠政策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強力推進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規范工作
長沙林業局開展林業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2015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產品與產品質量
這些農業政策補貼,千萬別忘記領!
把惠農政策“還”給農民
廣安“政策紅利”助力經濟穩增長(1)
聚焦綠色轉型 鋼鐵行業“吃廢”大勢所趨
廣東、陜西通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經濟日報:強農政策亟待增強針對性
補貼成爭議熱點 凸顯米企經營困境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強力推進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規范工作
補貼成爭議熱點 凸顯米企經營困境
糧食補貼背后隱藏著什么
穩外貿需要政策持續發力
稅收優惠政策利好廢鋼
黑龍江糧食混亂補貼引質疑 千余家米廠停產
“廢紙”要更名為“回收紙”啦??!
粵鼓勵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
長沙林業局開展林業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玉米臨儲政策如何改市場眾說紛紜
如何提高大米加工質量的管理措施
加工貿易手冊將到期政策選擇陷入兩難
廢紙退稅政策及分揀加工經營管理規范在京召開
遵義農膜自行回收補貼政策 回收率創新高
2015年50項惠農補貼整理
河津多舉措規范食品小作坊
廣元市出臺政策積極發展特色農產品初加工業
中國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策略
稅收優惠政策利好廢鋼 惠及鋼鐵
農業部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和畜禽產品進入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監管工作的意見(農醫發(2015)18號)
4000萬元補貼湖北省農產品產地初加工
稅收優惠政策利好廢鋼 惠及鋼鐵
商務部關于原油加工企業申請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
海關多項措施促進南寧市加工貿易增長
商丘:省農業廳蒞臨柘城縣驗收農產品初加工補助項目
海南省食藥監局關于禁止用甲醛浸泡加工食品的公告
18條優惠政策 助力加工貿易
十堰出臺食品生產加工指導意見 小作坊不能生產11類食品
肉雞出口加工企業受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的調查
農產品加工局積極推進馬鈴薯主食產品開發
稅收優惠政策提升贛州吸引力
2015年最全惠農補貼政策一覽
食品包裝用紙新政策法規
菜籽臨儲政策調整或改變菜油產業格局
廢鋼加工準入企業享30%增值稅優惠
蕪湖狠抓出口退稅政策落實 促進出口加工貿易量不斷攀升
食品加工搭上“互聯網+”快車我市出臺《推進食品加工產業發展實施方案》,制定17條措施
廢鋼加工準入企業享30%增值稅優惠
收購政策調整 菜籽市場將迎來新格局
今年油菜籽臨時收儲政策作出調整 積極應變重振油料市場
退稅政策塵埃落定 廢鋼行業迎發火
油菜籽收儲取消 政策突變農戶措手不及
合肥綜合保稅區29日正式封關運行 多項優惠政策將落地
五常大米產業發展的利弊分析及對策
阿穆爾州:將建成最具現代化原油加工企業
利好政策陸續出臺 中醫藥行業迎新機遇
嚴查加工制售病死畜禽 將建無害化處理財政補助機制
我省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實施方案出臺
陜西規定餐飲企業單位食堂不得采購加工野蘑菇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無證生產經營可罰逾百萬
美將禁食品中使用人造反式脂肪 廣泛用于甜點加工
黑龍江玉米水稻加工補貼標準翻倍
山東明確規范蝦米(海米)生產經營行為
印度設廠 開拓海外市場
黑龍江:進一步加大對我省糧食加工企業支持力度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蝦米(海米)生產經營行為的通告
粵津閩自貿區進口稅收政策明確 企業可選擇從低繳納稅
規范生產經營 確保食品安全
國家林業局:有選擇地到國外投資興廠加工木材
小攤小販衛生安全讓人擔憂 如何使其合法規范
農產品加工加工業需要轉型升級提速加快發展
甘肅加大對土地政策、財稅和金融服務支持力度
內蒙古出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我廳與長沙海關就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等工作進行座談
梅渚組織服裝加工行業市場監管
鳳岡縣利用省級財政項目資金扶持茶葉加工廠建設
出境加工試點顯效 制造工廠搬出去廈企先行
浦項加快中國鋼材加工中心建設
晉江出臺優惠措施助推泉州出口加工區發展
德州禹城規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市場 25家企業提檔升級
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向新型經營主體傾斜
廈企出境加工試點顯成效 新模式可降40%關稅
墨江規范提升加工小作坊
魯蘇浙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狀況與對策
樺甸市開展2015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申報工作
梧州市區非法寶石加工點清理整頓工作6月底前完成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灤南縣林業局強化監管力度規范木材市場
有效政策措施或成實現
油菜籽臨儲政策走到十字路口
永州零陵區木竹經營加工單位6月1日啟用新證
湖北洪湖市落實惠民政策:《養殖證》抵押貸款4.3億
江蘇如皋市定期抽檢促進水產養殖示范戶規范生產
江蘇鹽城市銀寶公司射陽鹽場費用收繳激勵政策惠及84名水產養殖戶
廣東將推進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攤販立法
《熱處理行業規范條件》十大細則
吉林:深加工企業每加工1噸玉米補貼150元
攸縣出臺獎勵政策加快煤炭加工經營
《誰監管門源家庭式飼料加工廠》追蹤 海北規范飼料市場
農業部全面推進2015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實施工作
絲路通關一體化改革首份異地加工貿易手冊設立
秦皇島海關多項改革措施助推出口加工區企業發展
廣交會傳遞我國農產品貿易新動向 致力深加工 國際國內兩手抓
高新區、江海區舉行政策宣講會 助推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
黑龍江企業補貼落定 后期玉米政策受關注
黑吉兩省糧食加工補貼政策陸續出臺
黑龍江省公示納入補貼范圍的玉米深加工企業
唐山食藥監局警示:集體食堂禁止加工制作豆角
齊河美東工貿盡享兩區同建政策紅利 羊絨加工訂單不斷
奉節:“三步走”引導服裝加工企業依法規范用工
江蘇擬立法學校周邊禁擺小吃攤
福建省下放冷凍飲品等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
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 禁止上架
黑龍江糧食加工企業全面虧損 省長:先行啟動扶持政策
煙臺明文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 所有小作坊需備案
陸昊主持會議專題研究黑龍江省糧食加工企業扶持政策
廣西壯族自治區推廣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三分”監管推動實現“六個轉變”
煙臺出臺食品加工小作坊規范 所有小作坊需備案
農業部:扎實推進主食加工業提升行動
桃源縣出臺8項獎勵政策培育農產品加工企業
關于大力推進農產品加工科技創新與推廣工作的通知
集寧區培育發展木材家具產業的優惠政策(試行)
陜西擬立法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
農產品加工業:亟須政策推一把
農業部大力推進農產品加工科技創新與推廣
天津自貿區掛牌在即 政策福利初步顯露
陜西擬立法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
能源局標定煤炭深加工三廢排放等主要指標
能源局發文規范煤炭深加工工程標定管理
喀什綜合保稅區政策宣講會首次召開 行業專家詳解優惠政策
嚴格加工規程 保障質量安全 廣西質監局發布有機紅綠茶加工技術規程
人大代表李建華:建議恢復廢紙來料加工貿易政策
河北規范“奶吧”管理 奶制品必須當天產當天加工
河南出臺政策鼓勵奶粉生產 每噸奶粉將獲補貼1萬元
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規定發布
《都勻毛尖茶》和《都勻毛尖茶加工技術規程》兩項省級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實施
新農藥退稅政策的調整利好了誰
主動作為,深圳海關力推“政策紅利”
落實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 四川農產品減損10%以上
新常態新氣象——干群說變化
六部門聯動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
霞浦縣出臺鼓勵政策扶持食品加工業發展
大豆新政陽光沒有照到油脂加工企業
江山市“六個一”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
威海: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施分類分級監督管理
主食加工或迎春天 農業部發文培育知名加工企業
規范食品加工保障食品安全
寧國規范流動帶鋸機經營加工活動
嘉興出口加工區再迎利好
出口退稅上調 玉米深加工依然步履維艱
山東泰安:寧陽縣大力宣傳落實農產品加工業扶持政策
吉林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管理辦法15年1日實施
廢鋼鐵回收新政策出臺—太高門檻
補齊法規制度漏洞,整治胎盤加工亂象
把安全生產法規措施落到實處 做到“五到位”
威海首次出臺實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辦法
棉油相關:行業標準將制定 我國植物油過度加工狀況有望改變
農業部部長:爭取出臺農產品加工扶持政策
2014年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取得新成效
2014年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取得新成效
市場行情:廣西新增進口菜籽加工產能
農業部辦公廳印發通知推動農產品加工業扶持政策貫徹落實
海南制定出臺《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巡查指南》
我國生物制藥合同加工監管政策剖析
重慶市銅梁區納入全市漁業養殖政策性保險試點
我國生物制藥合同加工監管政策剖析:5大要點可先行
南京海關來鹽宣講棉花加工貿易政策
新疆棉籽加工行業發展促進會成立
一批法律法規今起實施 7種生產銷售假藥情形重罰
溫州市蒼南縣著力五規范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補齊法規制度漏洞,整治胎盤加工亂象
提供“外包”政策 服務外貿企業
南京海關來鹽宣講棉花加工貿易政策
天峨舉行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
通城縣:優惠政策壯大農產品加工業發展
蘭州食品加工企業入駐九州“主食廚房”可享優惠政策
龍泉市2014生態工業發展政策三大亮點
夷陵太平溪實施茶葉加工廠改造升級補貼政策
重慶墊江縣首次開展漁業養殖政策性保險試點
玉米產業:多管齊下方能脫困境
“加工貿易”多晶硅瘋狂入關 補漏政策“堵不住了”
國家規定靈芝孢子粉不得用于食品加工
翠屏區農牧局開展生產經營法律法規培訓
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體系已基本建立
加工貿易審批業務知識
我國加工貿易中存在問題及對策
環保法規壓力增加,電子業綠色供應鏈規劃勢在必行
黃埔海關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創新政策促外貿
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主體責任
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百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
轉內銷遭遇關稅瓶頸 出口加工區呼吁政策紅利
玉米產業面臨下游需求不旺等難題:多管齊下方能脫困境
泰安:規范食品生產委托加工備案工作
鹽津著力規范 竹筍加工行業經營行為
新政規范售后市場 汽車反壟斷進入深水區
我國木材經營加工許可制度面臨改革
聊城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推行“黑名單”制度
臺灣地區擬免除食品加工助劑的標示要求
河店政 府加大對軸承加工企業政策扶持力度
全國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會召開
安徽霍邱縣關于依法規范鐵礦企業廢礦石管理工作意見
“鐵飯碗”政策取消后棉花加工企業面臨的問題
廣西出臺"三十八條"政策 以實現2014年穩增長目標
陳武:全面實施“加工貿易倍增計劃” 大力發展以高新技術為重點的加工貿易產業
我省修訂出臺木材經營加工管理辦法
東北深加工補貼就位 華北玉米邁向政策市
“取消加工貿易進口鋼材保稅政策”對鋼市利好有限
我國首次取消加工貿易項下進口鋼材保稅政策
福建莆田今日起將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開展專項治理
《食品安全法》應突出食品溯源
7月1日起食品加工和生產中不許使用含鋁添加劑
油菜籽臨儲政策調整 飼企菜粕采購難
湖南永興縣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惠及廣大果農
忻州市農產品加工機械發展現狀及對策
中國機械制造業主要政策法規盤點
江西禁止回收隔餐食品再加工 嚴防食物中毒
國家衛計委:含鋁添加劑將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油菜籽臨儲收購政策具體細節解讀
發改委、環保部部署今明兩年節能減排工作
國家政策:鼓勵生產使用節能環保汽車
山東:優化能源結構保供應 推進節能環保促轉型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出臺
涉外服裝貼牌加工的商標侵權分析
蚌埠市將對生產食品加工小作坊進行統一登記備案
國家食藥監總局:對生產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面登記
有色金屬行業將執行強制性能耗標準
核電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出臺
都安搗毀假牙加工“黑作坊”
湟中工商局執法人員搗毀5處地溝油加工窩點
部分裝備制造業進口優惠政策出臺
關于烏茲別克斯坦對我汽車進行反傾銷調查的預警通知
發改委出臺政策 支持汽車零件再制造業
有色金屬行業將執行強制性能耗標準
核電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出臺
開發制造風力發電機組將享受稅收優惠
河南省鋁深加工首獲銀行首次獲得銀團貸款支持
國務院要求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
都安搗毀假牙加工“黑作坊”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昨出爐
消息稱地方自主發債試點方案初成
中央有關企業擬在鄭州投建38個項目
國務院印發質量發展綱要 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發展
國土部:《礦業權交易規則》將于3月1日起實施
《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正式發布
湟中工商局執法人員搗毀5處地溝油加工窩點
消息稱地方自主發債試點方案初成
《工業節能“十二五”規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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